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没有任何规定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必须携带离婚证。但是,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经1994年5月12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通过,1994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公布;根据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第2次修正。《国家赔偿法》分总则、行政赔偿、刑事赔偿、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其他规定、附则6章42条,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确认有本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被要求机关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国家赔偿法最长时效根据该法条规定了国家机关有《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后,请求人要求确认的程序,但请求人要求确认的时效没有规定。
您所咨询的最新国家赔偿法解释的内容,首先为规范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以下简称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国家赔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赔偿委员会根据国家赔偿法 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听取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的陈述和申辩,进行质证的,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书面审理不能解决的,赔偿委员会可以组织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进行质证: (一)对侵权事实、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有争议的; (二)对是否属于国家赔偿法 第十九条规定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争议的; (三)对赔偿方式、赔偿项目或者赔偿数额有争议的; (四)赔偿委员会认为应当质证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6人已浏览
266人已浏览
284人已浏览
9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