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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劳动纠纷怎么清算?

2021-11-17
有劳动争议的公司可以清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关闭,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其出资人、创业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作为共同当事人。劳动争议的主体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劳动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如果企业在劳动争议过程中进入清算阶段,劳动者应以清算组为争议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条第(八)项,清算组可以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清算组,即清算机构,是企业经营终止后执行清算事务并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权力机构,负责企业清算期间的一切事宜。也就是说,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进入破产清算,劳动者在选择相对一方主体时,应直接将清算组列为申请人。

相关法规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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