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人民调解员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坚持原则。 人民调解员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尊重...
《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人民调解员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坚持原则,明确法律,主持公道。一、调解民间纠纷的人民调解员应坚持原则。人民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自治性、大众性、民间性是人民调停的性质和特征,也是《人民调停法》的灵魂。坚持人民调解的性质特点,要严格遵守人民调解的自愿平等,不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尊重当事人权益的三大原则,确保人民调解工作顺着正轨顺利健康发展。人民调停的三个原则如下。(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停。这反映了自愿平等的原则。这是人民调停的基础,贯穿整个人民调停活动。(2)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这反映了合法的原则。这是人民调停的依据。人民调停是人民调停委员会主持调停民间纠纷的大众活动,但必须依法、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法调停。(3)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通过调停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这体现了尊重当事人权利的原则。这是人民调停的保障。调停、仲裁、行政和司法途径是当事人可以选择维持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当事人有权利用什么方法主张权利,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当事人有权选择是否采用调停解决方案。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费。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根据情况可以给予适当补贴。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调解委员的补贴经费,由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解决。各级人民政府对成绩显著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委员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3、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38人已浏览
239人已浏览
435人已浏览
4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