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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职,降薪,不依法缴纳社保都是违法行为。法律是明令禁止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
其实没必要辞职,因为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女职工是有以下的劳动权益保障:一、劳动强度和禁忌劳动的限制 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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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主动辞职,你将得不到任何补补偿,同时你不能享受法律规定的女职工怀孕期间的待遇,再找其他单位工作很难被录用。所以建议你按照原合同履行。这样才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权益。
如果主动辞职,你将得不到任何补补偿,同时你不能享受法律规定的女职工怀孕期间的待遇,再找其他单位工作很难被录用。所以建议你按照原合同履行。这样才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权益。
女职工孕期保护 (1)女职工在孕期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 (2)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制约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乙烯雌酚生产的作业;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的剂量的作业,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等;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中规定的一级高处作业,即凡在高度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女职工在孕期不得加班加点,怀孕7个月后,不得上夜班,对不能胜任原岗位劳动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调换岗位安排适宜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企业应设工间休息室,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休息时间,并允许怀孕的女职工在预产期前休息两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还规定,怀孕女职工产前检查,应当算做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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