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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即部分出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
夫妻财产买房写父母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买的房子写了父母的名字就代表是赠与父母的,那这个房子就不属于你们的财产了,也就不是你们的夫妻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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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其他相反的约定,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若是一方父母只出了一部分购房款,剩余房款是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且由小夫妻共同还贷,房子应该归登记方所有,并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如果有房产分割情况发生,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需要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1、恋爱期间以共同名义购买房屋并登记在双方名下,并明确登记双方占有份额的性质为共同共有,应当认定双方房屋共有;二、恋爱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并登记在双方名下,未约定为按份共有或共有,且双方无家庭关系,应视为按份共有;三、恋爱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应考虑双方的实际出资进行分割;四、恋爱期间共同购买房屋并登记在双方名下,未约定房屋共有性质的,应视为按份共有;五、恋爱期间共同出资以一方名义购买房屋,分手后应返还房屋出资;六、恋爱期间,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购买房屋并登记在女方名下,应视为彩礼,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分手的,可请求女方返还;七、恋爱期间,一方以结婚为目的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应视为彩礼;恋爱关系终止时,另一方应还出资方购买房屋的出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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