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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不做他项没有效。 房屋抵押要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才设立。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
在已经确定了他人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土地上保留的其他利用土地方面的权利。他项权利的主体具有特定性,他项权利拥有者必须是与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拥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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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意义上来讲人们对自己所拥有的不动产和动产都是享有各种权利的,包括所有权,使用权,还有其他的权利,这里其他的权利就是指的他项权利。他项权利又分为许多种,那么,他项权利不能登记抵押权吗? 房屋的他项权利是指由房屋的所有权衍生出来的典权、租赁权、抵押权等权利。他项权利的登记种类分为抵押权的登记、租赁权的登记、典权的登记和继承权产生的登记等。 他项权是我国特有的概念,其全称是他项权利,是指在土地、房屋、森林(林木)、交通运输工具等不动产和动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外,依照法律、合同或者其他合法行为设定,并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的权利。 抵押权是在不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前提下,将标的物的权利置于他人的控制之下,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抵押人仍享有标的物使用与收益的权利,但无处分权,抵押权人也不可以随意处置抵押物。当合同到期时,抵押人未能达到合同约定,抵押权人可以将抵押物拍卖,并优先获得清偿。在房管局的登记部门根据双方提供的借款合同、抵押登记合同、双方身份证明、产权证书就能进行登记。 典权是指房屋所有权拥有者有将其房屋典当给他人以获得利益的权利。房屋典当是指承典人用价款从房屋所有权人手中取得使用房屋的权利的行为。承典人与出典人(房屋所有人)要订典契,约定回赎期限(即存续期),一般期限是3年到10年不等。到期由出典人还清典价,赎回房屋。典价无利息,房屋无租金。 租赁权登记就是在房管局的租赁登记部门进行登记,需要提交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出租人的权属证明、租赁合同,如果是商业租赁还需提交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实践中当事人往往忽略了租赁登记,没有注意到租赁权也是一项物权,如果没有进行租赁登记,承租人的有些权利则得不到保护,譬如拆迁安置权或经济补偿权、优先购买权甚至是使用权(没有登记的租赁权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 房屋的他项权利是指由房屋的所有权衍生出来的典权、租赁权、抵押权等权利。他项权利的登记种类分为抵押权的登记、租赁权的登记、典权的登记和继承权产生的登记等。 也就是说,房屋的各项权利,包括抵押权,其实,只要满足了相关部门的要求,经过合理合法的程序,就是可以登记的。因此他项权利不能登记抵押权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抵押权经过了登记,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了。
(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 (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 (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对于土地使用权抵押情况,应当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因为土地使用权并不能作用实际的资产来进行处理,只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才可以获得收益,抵押方在进行相关事项的认定时,也需要到现场进行勘察,避免出现土地使用权认定错误的情况。
抵押仍然是有效的。 1、房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设立,在债务清偿之前,抵押权长期有效。 2、房产他项权利证上记载的有效期限,对抵押权没有影响,即使超过他项权利证上记载的时间,抵押权仍然有效。 3、债务清偿后,双方当事人要共同到房屋管理局办理抵押权撤销手续。否则,抵押权仍然设定在该房屋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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