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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一点你们可以证明,那你们可以主张A公司承担一部分你们的投入损失。最主要的损失还得由你们自己负。因为房子是B公司的,A公司无权代替B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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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和你签订租赁合同的二房东和大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中有无可以转租的约定,要是被限定不能转租,则你和二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无效,无效合同按照各自的过错恢复原状,你的损失由二房东负责赔偿,要是你缺乏注意义务,你自己对损失也有一定的责任;如果没有转租的限制,则你和二房东的租赁合同应在二房东和大房东的租赁合同期限内,大房东既然要收回房屋,暂时推论他有收回房屋的权利,如果他们的争执在于续租的事情,那么你的租赁期限有可能超出了原租赁合同的期限,这样导致你的损失也应由二房东负责
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要卖房,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即使不购买房屋,只要在租赁期限内,即使房屋被卖,也可以继续承租该房屋。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租房期间房东把房子卖了租户可以继续承租。如果新房东不愿意继续出租给租户,则新房东就属于单方解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如果房东要出售房屋,在同等条件下,租户享有优先购买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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