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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利息或附条件期限的债权是否可以申报?

2021-10-27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从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天,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到期债权,附加利息或条件,期限或诉讼仲裁未决债权可以申报,未到期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被视为过期,附加利息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停止利息。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七条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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