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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的债权可以申报。 未到期债权、附利息或附条件、期限或诉讼仲裁未决债权均可申报,未到期债权在受理破产申请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受理破...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从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天,最长不得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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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债权期间不可以对债权人清偿。公司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的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1、以财产支付为内容的请求权支付标的是劳务或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因其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是可以申报的债权。2、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这里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约束的财产。因此,信托财产或者依法不受破产程序约束的财产不是这里所说的债务人财产;以这些财产为赔偿基础的请求权不得申报。3、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至于债权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受理破产案件时视为已到期。必须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三)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四)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五)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七)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
债权转让可以有附加条件。债权人可以与第三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协议的具体内容由当事人共同协商约定。但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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