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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摊建筑面积的规定

2021-10-28
重庆市公摊面积政策如下:2002年,重庆市率先取消了《公摊面积条例》:无论是现售还是预售的重庆商品房,都是以套内建筑面积为计价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权证应当载明共用部位和设施。此外,不按此计价的开发商将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商品房交易金额5%~10%的罚款。

相关法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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