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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合同可通过以下凭证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也就是劳社部发[2005]12号的有关规定,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参照凭据有如下几项:一是工资单、工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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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准备好可以证明你和公司的劳动关系的材料(工作卡,工资条,体检报告等,有公司名字并有你姓名,最好有公章),然后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劳动部门会通知你去做工伤鉴定,鉴定完之后去当地劳动仲裁中心申请劳动仲裁。 附:公司态度好的话,最好能私下解决。但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一定要先准备好,不然要绕很多弯路。我也是个工伤人员,希望能帮上忙
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直接去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所以除携带证明伤害经过的材料外; 还应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工资发放凭证、工作证等,如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证明不清的,要先进行劳动关系确认之诉,然后凭裁判文书再进行工伤认定。
程序: 1、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2、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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