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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非全日制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
兼职就业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就业,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兼职就业是指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累计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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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68条、第71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本案中,与张某签订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况且支付给张某的小时工资也未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因此,虽然是公司提出不愿与张某续签合同的,但不用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解除非全日制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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