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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没贴交强险标志电子眼的回答见下 根据2013年出台的新交规规定:没有贴交强险标志的,交管部门将依法扣除车辆并罚款。即使车辆投保交强险了,...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去年12月份,北京率先全面启动机动车辆保险电子保单试点。近日,有部分北京车主反映,他们使用的交强险电子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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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将电子保单和电子交强险标志打印版提供给交警,同时可通过智能手机登录北京交警APP、保险公司官方网站或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官方网站查询交强险保单信息供外地交警查验。对于仍遇外地交管部门处罚的,车险消费者可直接联系承保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将积极协助妥善解决后续问题。
按法律法规,不同的情况将处以不同的罚款。 1、机动车未按规定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将处以200元罚款并扣1分; 2、没有携带保险标志的,交警将依法扣车,并处以200元罚款并扣1分; 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保险标志的,不仅要扣车,处以伪造挪用标志的1800元罚款,而且还要对车主处以交强险基础保费的2倍,也就是2100元的罚款,总罚款就是3900元; 4、保险凭证遗失仍然继续上路的,交警将扣留车辆,处以200元罚款并扣1分,直至补办标志后发还车辆; 5、没有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交管部门将不予验车。
如果是在北京以外地区行驶,就需下载并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交强险标志或通过“北京交警”APP等形式解决验车问题。 总结:从以上内容分析来看,如果在北京行驶的话,可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通过移动警务终端等手段完成电子保单和电子交强险标志的查验工作。若是在北京以外地区行驶的话,就需下载并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交强险标志或通过“北京交警”APP等形式解决验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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