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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表述: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违反以上法规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
交通安全法律定,机动车驾驶员须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及交强险标志。投资理财知识书籍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规定可以扣留机动车,通告当事人提供交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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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是全国第一个全面试点车险电子保单的城市。试点实施后,北京地区保险公司在销售交强险和商业车险时,不再统一印制和签发纸质保单、纸质交强险标志。只要在京投保的车主(含外地牌照车辆)也不再需要将绿色的交强险标志贴在汽车风挡玻璃的右上角了。车险电子保单的生成、发送、接收、储存和载明的内容与传统纸质保单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但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上海、河北等地交警正是据此执法,才出现了北京车主即使携带了电子保单,依然在异地遭遇处罚的问题。 3、北京保监局相关负责人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自2016年12月28日启动交强险电子保单试点并全面实施商业车险电子保单试点以来,截至2017年8月30日,46家保险公司累计出具电子保单789万笔,其中交强险411.6万笔,总体运行平稳。 4、不过,目前确实存在着部分外地省市交通管理部门对北京电子保单试点情况掌握不一,对电子保单的打印版认识程度不同,执法尺度不统一的问题,给车险消费者外地行驶、注册登记带来了不便。 5、相关负责人分析认为,主要原因是电子保单作为新生事物,部分外地省市交通管理部门对北京地区试点情况掌握和理解认识程度不同,需要接受认可的过程。
车辆必须放置保险标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必须要按照规定放置保险标志,否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未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动车。
1、需要找保险公司索要标签,不可以上路。 2、保险标签丢失的,可以拿着保单到保险公司索要,会免费给的。 3、没有贴保险贴不可以上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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