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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有证据证明,购买你母亲名下那处房屋时,你父母同居,且购房时你父母都具备结婚条件的,该处房屋为夫妻共有,一半是遗产,一半归你母亲,父亲遗嘱...
首先,现在要看此处房屋的产权归属是谁是否是共同共有 其次,按照你的描述,之所以写成你父亲和你舅舅名字是事出有因,这方面的证据是否有?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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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生存期间,如需办理房地产证明书的增名手续,只需将结婚证明书、房地产权证明书、身份证明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带到房地产交易核心的变更登记窗口即可。
由于争议房屋属于你的家庭成员共有,根据法律规定,其享有一定份额的所有权,因此,你想把房产更名到自己的名下,应当支付份额款,否则你小弟可以拒绝陪同更名过户。因此,你可以与其协商支付其份额款项的数目,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起诉,法院会考虑当时建造房屋时你们对家庭的贡献的大小,我认为不可能份额是平分,应当父母占大部分,另外你二弟已经去世,其享有的份额应当由你父母继承,所以你父母对该房屋享有的份额大,法院判决你二弟占的份额,你支付份额款就行了。这样就彻底解决了纠纷。如果不想到法院可以让你父母立一份公证遗嘱,等你父母百年以后再做处理。
1.从事实上讲,房产证是你的名字,就证明该房产是你的,你可以要求张某腾房,协商不成起诉腾房主张权益。 2.从你所述的案情上,有几个很麻烦的问题,姜某朋友刘某的房屋是如何过户到你的名下的?如果刘某跟你主张该房屋的所有权你该如何应对?另姜某和你所达成借款抵押合同将房屋过户到你名下,是属于流质条款,该条款是无效的(抵押合同仍有效),姜某将刘某的房子过户到你名下明显是无权处分的行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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