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符合国家和广东省计生政策生育子女,孩子父母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罚款。社会抚养费征收额度规定是:违反计生政策多生育一位子女的,需要交纳当事...
非婚生子社会抚养费的标准(以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为例): 1、未婚生育的第一胎子女,应当责令其补办结婚登记。 2、未婚生育的第二胎子女,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一般来说,不需要,当事人不符合生育指标生育的,一个人只需要缴纳一次的社会抚养费,不需要双重缴纳。二,社会抚养费: 1,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2,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3,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三,征收数额: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入差异,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而是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2,2002年8月2日,国务院根据该法的授权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也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规定,仍然没有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 3,《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这不是合理不合理的问题,而是合法不合法的问题。如果你们所在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明确规定“未婚生子”的行为是要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那就是合理合法的。如果没有这样的规定,那就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因此,你也别光听“计生办说”,而是可以在网上查阅你们所在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法律责任”部分,对照那上面的条款,你就会知道有没有这个规定的。该《条例》是地方性法规,必须按此规定执行。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对相关的政策有所了解。
首先,只要当事人具有违规生育行为,就要依法交纳社会抚养费。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四十二条规定,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其次,如果孩子出生后,当事人没有履行抚养义务,且属于恶意而为之的,那么属于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3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509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