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本法实施之日存在的劳动合同,本法实施后解除或者终止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 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本法实施之日存在的劳动合同,本法实施后解除或者终止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 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实施之日起计算;本法实施前,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的有关规定执行。也就是说,当用人单位和一个工作年限超过2008年1月1日前后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2008年1月1日后的工作年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计算,2008年1月1日前的工作年限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本法实施之日存在的劳动合同,本法实施后解除或者终止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 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实施之日起计算;本法实施前,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的有关规定执行。也就是说,当用人单位和一个工作年限超过2008年1月1日前后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2008年1月1日后的工作年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计算,2008年1月1日前的工作年限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本法实施之日存在的劳动合同,本法实施后解除或者终止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 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实施之日起计算;本法实施前,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的有关规定执行。也就是说,当用人单位和一个工作年限超过2008年1月1日前后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2008年1月1日后的工作年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计算,2008年1月1日前的工作年限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0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