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既然是转让,则需要按照转让流程,包括过户手续,但你们之间因为特别的约定,仅是将该房屋的所有权假过户至堂姐名下三年,以助其子女读书,有规避...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于房屋属于不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协议离婚后若房子不过户风险:如未及时登记,可能会存在另一方在房屋上设置抵押、产权变更等行为,第三人可能基于善意取得而得到了该房屋的产权;也可能将该房屋进行抵押,影响以后办理过户登记。还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房屋被法院查封,会增加受偿的难度和风险。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院判决属于例外情况,因人民法院法律文书,导致物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根据第二百二十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我国规定不动产权是登记注册制,没有产权证,就仍没有所有权。所以,做了房屋公证后,房子还是卖房者的。中介很可能在公证之后,撤销委托书或补办房产证。房屋只不过户,买卖公证可能存在六种风险风险一——为了想要逃避营业税,暂不过户。这样的房子虽然有了产权,看上去很保险,但仍存在着交易不成功的风险。由于房屋整体出于增值趋势,卖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虽然签订了合同,也进行了公证,但就此类纠纷判决时,不一定会判房子属于购房者。风险二——房屋权利受到限制。比如,房屋产权所有人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使房子被查封、抵押,卖方权利就不能全面行使。如果购房者购买了这样的房子,将承担很大风险,房子可能被没收、拍卖,购房者只能向卖房者要求返还本息。即便与卖房者进行了房屋交易公证,也属于无效。风险三——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房屋共有人通常指房主的妻子或丈夫,购房者在买房时要房主与共有人都同意才行。风险四——卖房者对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比如一些单位分房后,房子就由职工一直居住,但是单位并没有将房子产权转给职工个人,此时居住者对房子只有使用的权利,而没有买卖的权利。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公证处不予公证,即使公证了也不具法律效力。风险五——联建房、拿不到产权证。购房者在购买这类房屋后,是无法取得合法的,如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可以对这类房屋进行无偿拆除,所有损失只能购房者自己承担。风险六——产权证仍在办理的过渡类型房产。当房地产的相关手续不齐全时,开发商可能会推迟给买受人发放房产证,此时一手人面临拿不到房产证的风险。1、《城市》第35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规定办理权属登记。”2、《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6条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
第一种,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登记一方可以将该房屋进行出售,并且过户给 第三人。 第三人可能基于善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且获得该房产的全部权利。 第二种,房产若登记在一方名下,则登记一方可将该房产向 第三人进行抵押。房产被抵押后可能造成今后过户的实质性的法律障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75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542人已浏览
5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