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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规定“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
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提供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公安机关向个人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本人确认无误后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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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其次,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诉前调解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不具有法院审理性质,即在法院立案庭设立的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一种是具有法院审理性质,即法院立案庭的法官进行调解,或者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共同进行调解。 诉前调解的原则是: 一是自愿; 二是开放性; 三是合法性; 四是保密性;
关于公安机关不配合法院调取证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律师是可以到公安机关调取证据的,特别是涉及到人身伤害案的民事赔偿的诉讼更需要公安机关的相关证据,如果律师得不到公安机关的配合,可以申请法院调取或申请法院的调查令调取,通过以上方式公安机关再不配合则涉嫌故意伤碍了,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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