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以及有关法律规定,现就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程序的暂行规定》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发布日期:2011年3月17日,实施日期:2011年3月22日)废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自本规定公布之日起,《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程序的暂行规定》即行废止;本规定施行前本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第二章行政赔偿怎么与你说的第二条不一样
根据您的问题,国家赔偿法解释规定内容:(一)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二)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5、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7、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8、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8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360人已浏览
3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