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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嘱公证的答疑

2021-01-20
网友提问:   经公证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被继承人死亡后,被继承人的房产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   律师回复: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机关对遗嘱公证的行为仅仅是对有效遗嘱的见证,本身并不能赋予遗嘱的效力,且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被继承人死亡后,有订立遗属的,应按照遗属继承。   网友提问:   已经有遗嘱公证的情况下,在进行继承公证时还需要所有法定继承人到场吗?   律师回复:   无论是遗嘱公证还是法定继承公证,如果法定继承人未到场提出公证申请或未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公证处是不能办理继承公证的。   上述内容就是110ask.com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遗嘱公证有哪些注意事项,遗嘱造假怎么办的相关法律知识,通过本文的内容介绍可知,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因此也要求遗嘱人必须有立遗嘱的能力,所立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也必须要合法,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继承人对遗嘱造假,则要会丧失继承权

相关法规

《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第五条规定,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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