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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在建筑施工企业比较普遍。基本上指人工费分包。承建单位应交营业税5%,个税1%。但个税与当地规定有关,建安企业的营业税税率为3%,发包...
全面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增值税差额征税的总承包方,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建筑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分类和条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年公告第17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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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企业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不再重复缴纳营业税、城建和教育费附加。 企业所得税应当在机构所在地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如果贵公司属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则按照收入总额依照税务机关核定的所得率和法定税率25%计算缴纳,在机构所在地申报。
营改增后,分包商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将影响分包成本的进项税抵扣。如果分包商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总包方,不仅分包成本无进项税额抵扣,而且分包成本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增加总包方的税负。此外,分包范围内如包含大量材料,因材料进项税抵扣率为17%,高于分包抵扣率11%。营改增后,总包应考虑此类分包价格的确定,双方可分享分包中材料进项税抵扣带来的税收红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53号的规定,建筑企业差额征增值税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建筑企业总承包方必须发生分包行为,其中分包包括专业分包、清包工分包和劳务分包行为。 (2)如果是在工程施工所在地差额预缴增值税,则建筑企业必须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如果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则不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交增值税。 (3)建筑企业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或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只要发生分包业务行为,总承包方都在公司注册地差额零申报增值税。 (4)分包方向总承包方开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必须在增值税发票上的“备注栏”中必须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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