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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这段话的描述,该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即除了可以调价或者合同之外的工程量之外,合同总价不予调整。2、固定总价合同,要注意在工期内尽快完...
在固定价格合同履行过程中,主要材料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当事人要求调整工程价格的,按以下方式处理。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实行固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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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有关事项和物品(不含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费)。 3、合同价包括了合同规定的劳务、制造、运输、安装、试验、调试、测试、维护、管理、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权利、义务等所应有的费用。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提出的任何建议、方案、要求,不管承包商是否采纳,承包商不得提出任何追加费用的要求。除非因业主要求而引起规模、标准变化而引起的费用变化可由双方协商进行合同费用调整外,其余一切情况合同费用均不作任何调整。 5、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以外,合同价适用于合同文件中规定或包括的任何项目的任何实施方法,承包商不得因施工方法不同或改变施工方法而提出任何追加费用的要求。 6、承包商采用的任何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均应得到业主的批准和认可。如承包商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未得到业主批准,由此引起的费用、后果均由承包商负责。四、支付在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后,业主扣除按合同各条款应扣除的款等费用后,支付给承包商。五、误期赔偿费 1、由于承包商的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承包商必须向业主支付误期赔偿费,业主可从应向或即将向承包商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但不排除用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商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2、本合同误期赔偿费每天按合同价的5%计算,由承包商向业主支付。六、税费 1、本合同价包含承包商在工程实施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 2、承包商签订合同前应充分了解和理解政府对相关税费的规定,合同一旦签订,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再作调整。七、合同工期 1、本合同承包商进场时间暂定为年月日,整个工程在年月日之前完成。 2、本条款所规定的合同工期,是指合同内的工程实体通过竣工验收的时间。 3、了达到工期目标,承包商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证如期达到,不允许延误。如业主认为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进度太慢,不能满足确保关键工期的要求,业主可指示承包商加快进度或修改原施工计划。承包商不得因此而向业主提出任何的补偿。 4、承包商必须按业主要求,在开工前作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进度计划报业主审批。经过批复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将作为本合同书的一部分。 5、业主保留对工程暂时停工的权利,承包商不应拒绝。八、工程移交后保修服务期 1、根据即将出台的《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条例》明确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本合同约定本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保修期限30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5年;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未明事项,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进行。九、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和保管 1、业主负责本合同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供应,承包商有义务为业主的材料、设备的采购提供协助、指导和搬运。 2、承包商除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给出业主采购的材料、设备供货计划外,还应在施工过程中提前提出材料、设备的采购的通知。 3、工地交货的材料、设备由承包商负责保管。业主无论何时均不对承包商的施工机具、设备、临时设施的损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十、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满足武汉市的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2、承包商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武汉市关于安全的有关规定,并对自身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 3、若由于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而造成业主被他人索赔,业主保留向承包商索赔的权利。十一、质量 1、工程质量标准: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本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 2、无论业主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承包商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责任,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业主的原因引起,而此类质量问题承包商须及时通知业主。 3、无论工程材料是由否有业主供应,均不解除承包商所负的工程全面质量的责任,承包商应该对各种材料、器材、设备按规范进行检查,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器材、设备用于工程。
1、固定总价合同的固定总价是按照约定的总价承包工程。其特点是根据图纸和工程说明书,明确承包内容,计算承包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非建设单位要求变更原承包内容,否则承包商一般不要求变更承包价格。这种方法对于建设单位来说比较简单,所以受到一般建设单位的欢迎。对于承包商来说,如果设计图纸和说明书相当详细,可以准确估算成本,在签订合同时考虑周全,不会造成太大风险,也是一种相对简单的承包方式。如果图纸和说明书不够详细,未知数量较多,或者材料突然涨价、气候恶劣等意外情况,承包商必须承担适应性风险;因此,往往会增加不可预见的成本,不利于降低成本,最终对承包商不利。这种承包方式通常只适用于规模小、技术不复杂的工程。2、按量计价合同的合同价格按量计价合同以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为基础。建设单位通常委托设计单位或专业估算师(造价工程师或测量师)提出工程量清单,列出几个部分的工程量,如挖土、夯实、混凝土、墙面抹灰等。,承包商应填写单价,然后计算总成本。因为工程量是统一计算的,承包商只要经过审核,填写合适的单价,就可以得到总成本,风险小;发包商只需要检查单价是否合理,对双方都方便。目前,世界上用这种承包方式的比较多。作为工程造价计算方法的改革方向,我国已经开始实施。3、单价合同的合同价格在没有施工详图的情况下需要开工,或者虽然有施工图,但对工程的某些条件不完全清楚,但不能准确计算工程量,也要避免施工单位和承包单位任何一方因运气而承担过大风险。采用单价合同比较合适。在实践中,这种承包方式可以细分为三种:(1)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即建设单位列出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和计量单位,如挖掘方每立方米、混凝土每立方米、钢结构每吨等。,大多由承包商逐项填写单价;建设单位也可以先提出单价,然后经承包商批准或提出修订意见后作为正式报价,经双方协商确定承包单价,然后签订合同,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结算工程价款。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没有施工图、工程量不明的紧急工程。(2)按最终产品单价承包是按每平方米住宅、每平方米道路等最终产品单价承包。其报价方式与分项工程单价承包相同。这种承包方式通常适用于标准设计的住宅、中小学校舍和通用工厂。但考虑到基础工程因条件不同而成本变化较大,我国按每平方米单价承包部分房屋建筑工程时,一般只指0标高以上部分,基础工程按量计价承包或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单价可以根据预算定额或调整系数一次性包裹,也可以协议允许随着工资和材料价格指数的变化而调整。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具体的调整方法。(3)按总价投标决标,按单价结算工程价款。这种承包方式适用于设计已经达到一定深度,可以估算出分项工程数量的近似值。然而,由于某些情况不完全清楚,实际工作中可能会发生很大变化。比如铁路或水电建设中的隧道开挖,由于地质条件异常,土石方数量可能会发生较大变化。为了避免由此产生的风险,承包商可以根据估算的工程量和一定的单价提出总报价,建设单位也以总价和单价为评标决标的主要依据,签订单价合同。随后,双方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和合同单价结算工程价款。4、成本加薪合同的合同价格这种承包方式的基本特点是根据工程实际成本(包括人工成本、材料成本、施工机械使用成本、其他直接成本、施工管理成本和各种独立成本,但不包括承包企业的总管理费和应纳税金),加上约定的总管理费和利润来确定工程总成本。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开工前对工程内容不太清楚的情况,如边设计边施工的紧急工程,或地震、战争等灾害破坏后需要修复的工程。
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工程腐烂,承包人可以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赔偿承包人的损失,但承包人可以结算承包人已经完成的工程量的价格,如果承包人的原因工程腐烂,承包人必须赔偿承包人的损失,工程价格实际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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