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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国家出让土地的性质,如果是住宅性质就是70年的,房子大于60平就可以落外地户口,如果是商业性质的就只有40年,房子是不好落户口的。这个年限...
请问你的购房合同里的产权年限是70年的还是40年的?如果是70年的话,你倒不必太过担心,以合同为准,如果是40年的,建议你可以要求开发商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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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年产权:一个是房屋所有权,一个是土地使用权。我们一般所说的40年产权其实是指建筑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这里所说的40年是指开发商拿地之后开始计算的40年。 2、70年产权是经过多方论证过的,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用地50年;工业用地、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设施等用地年限40年。
即便房屋所有权不存在使用期限的问题,作为土地上的附属物,一旦70年土地权到期,房屋又焉之何附呢70年产权取消70年产权不实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按照2007年10月起施行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2007年8月30日起施行修订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二条对此作出了规定:第二十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通常所说的房屋产权大致分为: 1)住宅用地,产权年限是70年; 2)综合用地,产权年限是50年; 3)商业用地,产权年限是40年。具体小区的产权年限是多少要看其《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土地性质是什么性质的才能够确定的,另外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公司获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当天开始计量的,不是从购房日子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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