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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包括: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工作岗位、工作地点是否标明;工资组成及发放时间;五险一金如何缴纳;工作时间和休...
由于有些公司纯粹是私自开办一个办公场所,然后吸引大量的人才,所以必须查看营业执照等证件。二、详细阅读每一条。因为有时候你可能只是觉得公司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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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购房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第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第三,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第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第五,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另外,在签约时需要注意,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自己认为不合理的条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进行协商,如果您认为您的利益在合同当中无法保障,而开发商又不同意修改或补充的话,购房者有权重新选择开发商及楼盘。 关于售楼广告问题。开发商为宣传、推销其商品房,一般都散发售楼书,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作出不少许诺。从法律角度来说,售楼书,广告等都是开发商向不特定的对象发放的用以介绍其商品房的文字、图片材料,主要是为了美化商品房形象、优势,远不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此类广告法律上一般视其为要约邀请,不能直接成为合同的内容。对于开发商的虚假广告行为,购房人虽不能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但可以追究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根据《广告法》第37、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不仅要承担行政违法责任,而且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购房人发现受了虚假售楼书或广告的欺骗和误导,就要及时向政府有关管理机关举报,申请予以查处,或诉请人民法院要求责任方赔偿损失。 总之在你签购房合同之前不要着急,尽量多咨询一些专业人士。
理清合伙人的出资出资细节,约定每个人出资多少,如何分红。议事规则,约定重大问题如何进行讨论。职责细节,约定每个人负责的内容,如果执行。退出机制,约定在何种情况下合伙人可以退出,退出的时候如何计算资本。合伙人的主体资格审查如果合作方是企业,应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禁止使用的字样在合伙协议中不得以“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命名合伙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的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合伙企业以“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命名,则具有欺骗性,由此可能影响正常的交易行为。经营项目计划利益分配和责任承担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哪些项目。经营项目该如何分阶段推进。经营项目收益该如何分配,失败该如何承担责任。什么情况下该终止某经营项目。
一、签订劳动合同后是否当事人有权保留一份劳动合同?是否有法律条款的规定?有的话是哪个法律? 当然有权。 二、是否可以与单位协商或者签订保证书而不调动档案不上保险? 员工可以放弃权利不要求单位上保险,可由员工自己去上。不过档案应该调过来,兼职除外。你不要求单位上保险,不调档案,不知有何打算。 三、公司做法是否违背协商、公平的原则请问:现在这个时候除了被动被开除还有什么解决办法? 要看当时的协议内容来决定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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