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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和江苏省计生政策生育一孩和二孩子女,女方可以在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再次享有30天产假奖励。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
根据现有《民法典》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夫妇,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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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二胎产假与第一胎相同。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晚婚职工增加12天;晚育女职工增加14天产假。
二胎产假跟一胎产假基本相同,只是二胎产假不能享受陪产假及晚婚晚育假期。其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执行,具体如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一般来说,相关劳动法规并无关于陪产假的明确规定,具体要看各地方、各企业的实际操作。有的地方或企业就可以,有的就不行。如果你的状况特殊,比如生活困难,妻子实在无人照顾,或医院方面有相关的要求,可向单位申请困难补助或照顾。建议咨询所在省、当地的劳动部门。以下列举部分城市的规定 上海陪产假规定:陪产假是晚育护理假 按照上海市的有关规定陪产假实际上叫做晚育护理假。法律依据是《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注意,只限晚育,不是晚育的就没有这个假期。 深圳市劳动法关于男士陪产假的规定 女职工满23周岁依法登记结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包括生育双胞胎和多胞胎)的初产妇,可延长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河北:晚婚晚育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应当获得奖励。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十五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四十五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奖励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重庆:护理假7个工作日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七个工作日,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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