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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定产假休息98天,符合地方条例规定的可延长产假三个月。法律规定:《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27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妇,除国家规...
产假一般规定:1、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产前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多胞胎,每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4个月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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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女职工生育的,享受产假9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合法生育的,延长产假30天。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根据新修订的《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子所在单位给予7天护理假,女子所在单位增加30天生育假(产假);不能增加生育假(产假)的,给予一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实际工资奖励。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生育保险的规定执行。因此,天津的陪产假为:7天。按照计划生育规定安排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按以下情况确定:1。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4个月以下,享受15天产假;5、怀孕4个月,享受42天产假,《《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可延长30天,因此,一般而言,女职工产假为:128天。
根据产假政策的最新规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家法定产假天数为98天。自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全国25个省份将产假延长至128至158天。广东、甘肃、黑龙江、海南、河南的产假将近半年,西藏甚至可以休息一年。法定结婚年龄(女性20岁,男性22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性23岁,男性25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的法定婚假。如果男女结婚时不在一个地方工作,他们可以根据距离给予另一个旅程假。《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法定休假、婚丧假和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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