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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侵权的举证责任由主张人举证,即谁主张侵权,谁提供证据,不得要求对方证明自己没有侵权。但对某些特殊的侵权行为,适用责任倒置原则,即不能证明...
所谓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主张,有责任提出证据加以证明。举证责任包括三层含义:第一,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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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举证责任分为一般侵权举证责任和特殊侵权举证责任:(一)一般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分担侵权举证责任,构成一般侵权民事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一)损害事实客观存在(二)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三)行为违法性(四)行为人有过失。(二)特殊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担特殊侵权责任,多为无过错责任,执行举证责任倒置。因此,关于特殊侵权的举证责任,特殊侵权责任在举证责任分担问题上与一般侵权责任的最大区别有两点:一是因为实施无过失责任的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减少,被告没有必要承担举证责任,二是因为实际举证责任倒置,被告的举证责任加重,即使以过失为要求的侵权责任,被告也会对自己没有过失承担举证责任。一些特殊侵权诉讼中因果关系举证责任的倒置进一步加重了被告的举证责任。此外,在特殊侵权责任中,法律往往对免责的原因有明确的规定。
举证责任认定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一、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 2、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对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况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这是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
侵权责任由侵权行为人承担举证责任,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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