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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劳动者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工伤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支付所...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全日制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因以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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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关于非全日制雇佣的一些问题的意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行[2003]12日)规定,企业向非全日制雇员支付的工资应包括企业应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之和。由此可见,企业向非全日制职工发放的工资中,并不包括工伤保险金。企业在与非全日制职工存在劳动关系期间,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非全日制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金。
非全日制职工因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发生意外,是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交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法律规定,企业应当为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因此,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使用者成立后,必须向社会保险经营机构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参加手续。第一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公司必须准备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明原件、复印件、公司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该公司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明复印件。资料齐全后,向社会保险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支付工资申报名单,支付员工工伤保险费。公司支付保险费后,人员变动立即向社会保险经营机构提交变更人员名单,公司首次支付保险费下个月新发生工作事故的员工按照《工作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作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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