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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房屋不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
1、注册申请。尚未注册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变更的房地产由当事人向房地产注册机构的事务所提登记申请。2、提交资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书、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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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2、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具体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3、如果所在的城市实行房产、土地由一个统一的部门管理,那就到这个统一的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 4、如果所在城市实行房产、土地分别由两个部门,即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来管理,就需要先到房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权属登记,再持房产证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属登记。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材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填写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前面问相关部门,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性完成。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房产证复印件等。需要开发商审核并盖章填写的申请表。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地产所在地区的社区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收取公共维修基金。缴费方式可以问开发商的工作人员。
1、全部人/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材料检查。检查重点:①当事人的身份是否属实;②当事人与被继承人或人的亲属关系是否属实;③被继承人或遗赠人有无其他继承人;④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和已经死亡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死亡事实是否属实;⑤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无或者遗赠扶养协议;⑥申请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个人等。2、申请人签署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是否齐全、是否愿意接受或放弃继承、就不动产继承协议或遗嘱内容及真实性是否有异议、所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等内容进行询问,并做好记录,由全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3、审查、受理。经查验或询问,符合本受理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受理。4、审核。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核。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的,会发函给出具证明材料的单位、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原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核实相关情况。5、公示。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6、不动产登记。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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