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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申请。尚未注册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变更的房地产由当事人向房地产注册机构的事务所提登记申请。2、提交资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书、房地...
1、全部人/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材料检查。检查重点:①当事人的身份是否属实;②当事人与被继承人或人的亲属关系是否属实;③被继承人或遗赠人有无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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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需要携带原件验证,留复印件办理。 2、不动产权属证书,需要携带原件;契税完税或减免契税凭证等完税证明,需携带原件;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包括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拆迁安置产权调换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
关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问题,《房屋登记办法》是有效的,没有废止就继续有效,但是一般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为准,后面还有一个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实行的是“属地管理+”,体现在分级管理和协商办理及指定办理上。《细则》的登记程序中没有询问,这并不意味着询问不作为登记的必经程序。询问的记载,可以在受理意见、审核意见中注明,也可以根据需要另设询问笔录。《细则》关于委托面签和公证的规定更明晰,未要求涉外委托书全部认证或公证。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公告的种类、方式、情形、内容、期限明确。
登记包括的权利编辑不动产登记世界摄像摄影网供图不动产登记世界摄像摄影网供图(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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