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
初始登记:合法建造房屋申请初始登记,如开发商开发楼盘。 转移登记:房屋所有权转移申请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房地产登记需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公室申请。2、由于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办理房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办理;由于尚未登记的房产首次申请办理登记,继承、遗赠、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设立、变更、消除房产权等,可当事人单方面申请办理登记。3、当事人应提交的资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资料、授权委托书(3)相关房地产权属来源证明资料、登记原因证明资料、房地产权属证明书(4)房地产界限、空间界限、面积等资料(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资料(6)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资料。
1、权利主体合格。申请人为房屋的权利人。 2、有合格的身份证明。即权利人的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或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要合格; 3、房屋权属来源合格。权利人提供的用地、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房屋赠与、继承、转移、担保合同书或批准文件等权属来源证明真实有效合法; 4、经过公告、听证,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流萤给他派分00
申请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人应当依照本条例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提交有关登记文件。登记文件用外文书写的,还应当提交中文译本。申请人提交登记文件齐备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应当受理登记申请,并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日为受理日。登记文件不齐备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受理登记申请,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文件。房屋权属登记机关需要对房屋的实际状况进行查看时,申请人有义务予以协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0人已浏览
627人已浏览
299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