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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协议依法成立即生效。当事人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损害他人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协议内容合...
第一、写明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主要是买卖双方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方法等;写明是否为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或家庭共有财产。 第二、房屋地址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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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地产租售居间合同为例,其合同内容一般要包括以下主要条款:[1] (1)委托人甲(出售、出租方)、居间方、委托人乙(买人、承租方)三者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当事人是法人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当事人是公民个人的,应写明其身份证号码。 (2)居间房地产的坐落与情况:要写明居间房地产的详细坐落情况,尤其应标明委托房地产的房地产权证号、其他权利情况等。 (3)委托事项:委托事项需具体约定所委托的是提供订约机会,还是媒介合同的成立,所约定的事项应明确、具体。 (4)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等条款:这是居间合同的核心内容。对居间方未完成居间合同委托事项的,怎样退还佣金也要有明确说明。 (5)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6)违约责任:明确三方违约责任的处理办法。由于房地产转让从交易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到房地产权属转移过户登记以至房地产交验,是一个较长的过程,较易因外界因素和交易双方自身情况的变化而发生变故,从而造成违约。而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居间业务中的特定地位更造成房地产机构难以掌握这种变故,因此,需相应设置详细条款,避免因违约条款不完善而发生的纠纷。 (7)争议解决的处理办法。 (8)其他补充条款。 由于租赁交易的特殊性,交易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存续时间较长,相互之间会产生较为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由此而引起的委托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责任要求也会比较复杂,如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有责任担保承租人按时交租及支付有关公共事业费用?因此在房屋租赁居间合同中就这类问题应补充限制性条款,以便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各自的权利义务。
1、(商品房)买卖网签的效力:开发商如果没有预售许可证销售房屋是违法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将会无效。在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不进行网签,将使买房人不能正常过户,也不能预防开发商一房两卖。网签对于保护购房人的交易安全意义重大,能有效避免开发商的欺诈行为。但是网签一般情况下不是最终的合同,它只是订立合同的一个环节,最终的合同效力以纸面合同为准,网签和纸面合同内容保持一致。2、(二手房)买卖网签的效力:同样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也具有防止卖方一房两卖、欺骗购房人和规范二手房交易行为的作用。一方面,网签后即使卖方看到房价涨了要想毁约卖给第三方也必须注销网签后才能进行,而注销一般只有买方或者双方(包括委托代理人)一起向建委或者房管局申请,才能注销,即需要有买方的协助,否则卖方不能对已经网签的房子进行处置。所以,一旦卖方毁约,买方在正常情况下只要依法起诉卖方履行合同就行了,不需要向法院申请诉前或者诉中财产保全。但是同样,二手房交易中,网签也是房屋买卖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不是最终的合同文本,只有最终的纸面合同即通常所说的交易流程第五步:印刷版合同第二部分才是最终的合同。不过不排除特殊情况下网签具有最终的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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