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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租赁合同,未违约方可以要求不履行方实际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
不履行租赁合同,未违约方可以要求不履行方实际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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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租赁合同,未违约方可以要求不履行方实际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如果租赁合同约定履行地的,以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约定的,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第十九条规定,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根据2015年2月14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解释》,我国对于租赁合同的履行地作了如下规定: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九条?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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