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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保管人和存货人的名称、名称、住所、名称、数量、质量、价格、包装方验标准、结算条款、违约责任等。...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1、保管人与存货人身份信息。 2、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储存场所。 3、储存期限。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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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仓储合同的条件有: 1、双方或多方有; 2管人和存货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仓储合同是在保管人和存货人意图一致时成立的。
1、货物的品名和品种。 2、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保管方的验收项目为: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以及无须开箱拆捆直观可见可辨的质量情况。 4、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5、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 6、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货物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计费项目,应按仓储保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也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存货方一般应按月支付保管费用。 7、违约责任。 8、合同的有效期限。 9、变更和解除合同期限。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存货人与保管人双方协商一致而订立的,规定双方所享有的主要权利和承担的主要义务的条款,是合同的内容,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是检验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第7条规定:“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货物的品名或品类; 2、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4、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5、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6、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 7、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账号、时间; 8、责任划分和违约处理; 9、合同的有效期限; 10、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据此,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包括: (1)双方当事人名称; (2)合同编号; (3)合同签订地点; (4)合同签订时间; (5)仓储物的品名、种类、规格; (6)仓储物的数量; (7)仓储物的质量和包装; (8)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9)货物保管条件和要求; (10)货物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时间; (11)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12)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13)违约责任; (14)保管期限; (15)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16)争议的解决方式; (17)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他违约事项; (18)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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