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保管人和存货人的名称、名称、住所、名称、数量、质量、价格、包装方验标准、结算条款、违约责任等。...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包括:1、货物的名称和类型;2、货物的数量、质量和包装;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4、进出库存程序、时间、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有:1、货物的品名和种类;2、货物的数量、质量及包装;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4、进出库存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5、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6、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7、责任的划分和违约处理;8、合同的有效期限;9、合同应订明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期限,以便对方作好相应的准备。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货物的名称和品种; 二、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品,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是: 当事人的姓名、姓名和住所; 2、仓储物品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 仓储场所,仓储费用;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九条,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以下事项: (一)存货人的姓名及住所; (二)仓储物品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 (3)仓库损耗标准; (4)存储场所; (5)存储期限; (6)仓储费; (七)仓储物已办理保险的,保险金额、期限及保险人名称; (八)填发人、填发地点和填发日期。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7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393人已浏览
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