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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单位缩短属于违法,侵犯个人的权利。...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落实到地方,各地新计生条例中都对产假天数有所延长。山西、安徽、江西、宁夏可多休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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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0天以上的产假。落实到地方,各地新计生条例中都对产假天数有所延长。山西、安徽、江西、宁夏可休60天,即产假共158天。《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有。多数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但是也有长达30天的陪产假,例如河南省。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制度各单位也都不尽相同,奖金福利不变。还有部分地区可将男性的陪产假转到女方的产假中去,由女性代替男性休假。
单位没有权利缩短,依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方产假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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