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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
员工拒签合同单位没有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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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者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1、根据《公司法》第14条第1款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由此可见,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其并不具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是,依法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只要合同内容在其经营范围内,或者虽然超出经营范围但并不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该合同合法有效(分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除外)。 2、若因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引发纠纷,分公司与总公司具体的法律责任如下:独立核算、有实际经验管理财产的分公司,首先以其实际经营管理的财产清偿债务,分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总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不清楚你的劳动合同是怎么约定的?一般而言,员工是跟公司签合同,而不是跟某个职位签合同;如就该职位你和公司之间有专门的约定,则可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就是了;如没有专门约定的,那你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安排做现在的工作,如公司不同意,则可要求安排其他工作,应该不会对你的权益造成什么影响.如公司提出不要你继续在公司工作,则可依据劳动合同以及劳动法规的相关规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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