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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的养老保险基数有多少啊?

2023-08-29
一、长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14年市本级(不含双阳区)个体参保年缴标准分别是10312.80元、8251.20元和6187.20元,双阳区分别为7164.00元、5731.20元、4298.40元。 注: 1、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缴存基数下限为即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加上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差的四分之三的60% 二、长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单位20% 个人:个人8% 三、长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吉林省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市(州)、县(市、区)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个体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自行选择以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80%、6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额为缴费基数的20%。按照上述三个缴费档次,2014年市本级(不含双阳区)个体参保年缴标准分别是10312.80元、8251.20元和6187.20元,双阳区分别为7164.00元、5731.20元、4298.40元。 注: 1、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缴存基数下限为即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加上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差的四分之三的60% 四、长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1、不满45周岁的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2、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逐年延缴,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3、达到65周岁时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五、长春养老保险补缴 补缴流程: 1、在原单位已参保,现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要求以个人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参保证明接续单到市社保局个体分局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办理社会保险卡,然后到吉林银行缴费。 2、在原单位未参保现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密封人事档案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到市社保局进行审核,办理社会保险卡,然后到吉林银行缴费。 3、未参保的城市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非农户口簿到市社保局审核,办理社会保险卡,然后到吉林银行缴费。 4、未参保的城市个体工商户业主(含农业户口),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正本到长春市社保局窗口审核,到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卡后到吉林银行缴费。 关于长春养老保险基数问题的解答如上所述,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有较大的区别,所以在缴纳养老保险时相关的缴纳比例以及缴纳基数也不一样,本文是一长春为例为大家介绍的养老保险基数的问题,大家在进行交纳时要以当地政府规定的为最终标准,这样才能够避免多交或者少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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