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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3680元缴费基数下限为:2736元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单位:7%;个人:2%单位:1.3%;个人:0.7%...
春节三倍工资的期限是三天,即在农历初一、初二、初三这三天。因为能享受三倍工资的只有法定节假日才有这种待遇,其他时间是很难享受三倍工资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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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加班双倍工资,如果按《劳动法》的规定的话,就是逢周六周日上班的,用人单位就要支付二倍加班工资的,其中春节的三天法定假期,用人单位要支付三倍加班工资的,有些用人单位可能计算的方式,比法律规定的更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为9339元/月,上限为28017元/月,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4927元/月。其中,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0%;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比例为11%。
第一、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职工工资数额的,而该工资数额又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的,就应当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基数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等所有工资项目。至于何种项目属于工资范畴,则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概念为准。当然,由于加班费计算基数是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为准,所以职工每月加班费可不计到下月加班费计算基数中。 第二、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额作为计算基数。类似“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都属于不明确的规定。 第三、在实际中,有时职工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这时应该将这两部分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因为职工的月奖具有“劳动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性质,属于工资组成部分。至于企业偶尔发放的如“周年庆典奖”等奖金则可不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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