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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和范围: 1、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项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发给工人的劳动防护...
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和范围:1。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安全健康的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发给工人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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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有什么标准? 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和范围 1、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项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发给工人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照劳动条件发放。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工人安全和健康所必须的才发,否则不发;对于在不同企业中劳动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种,应当发给相同的防护用品;如果工种相同而劳动条件不同,应当发给不同的防护用品。 2、发放防护用品的范围是: (1)井下作业; (2)有强烈辐射,烧灼危险的作业; (3)有刺割、绞辗危险或严重磨损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 (4)接触有毒、有放射性质,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 (5)接触有腐蚀物质的作业; (6)在严寒地区冬季经常从事野外露天作业而自备棉衣不能御寒的工种及经常从事低温作业的工种才能发给防寒服装。 防寒用品的发放条件 1、我省境内,冬季经常在海拔2千米以上的地点从事野外、露天作业的职工; 2、冬季期间经常在湖面、河面、水库作业的职工; 3、常年从事室内摄氏零度以下低温作业的职工。 防寒服装的发放应根据当地气温工作操作方式分别发给,其使用时间不少于三个冬季。
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为了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行,保障职工日常作业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劳动防护,现按国家标准《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的相关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部门必须根据本标准进行发放。 1、公司劳动用品发放的时间的时间为每月的1至5日,各部门岗位提报的劳动保护用品计划必须在每月20日前报到安全员处,安全员负责汇总、审核后报后勤按计划进行采购。 2、对生产的特殊情况下需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经岗位负责人或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负责人签字后,到后勤办理相关手续。 3、任何部门岗位不得擅自更改发放标准,不得随意增发或减发劳动防护用品。 4、所有新入厂职工,经过厂级安全培训后,在生产管理人员带领到后勤领取工作服、口罩、手套、鞋、帽各一套。 5、所有公司职工每人每年发放工作服两套,一套冬装、一套夏装。6、防护手套发放:每月由安全员负责发放到相关岗位,每人每月一副胶皮手套、一副普通手套。 7、粉尘作业人员,由安全员负责每人每月发放防尘口罩一个。 8、危化品作业区操作人员,每个季度末由安全员负责发放防护眼镜一副、防毒口罩一副。 9、装卸与罐区岗位每半年各发放一套防护面罩,作应急作业时使用。10、电工、维修工,每人每半年发放一双绝缘胶鞋。 11、化验员每人每月发放橡胶手套一副。以上标准仅适合我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任何岗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本标准规定内容。
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和范围 1、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项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发给工人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照劳动条件发放。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工人安全和健康所必须的才发,否则不发;对于在不同企业中劳动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种,应当发给相同的防护用品;如果工种相同而劳动条件不同,应当发给不同的防护用品。 2、发放防护用品的范围是: (1)井下作业; (2)有强烈辐射,烧灼危险的作业; (3)有刺割、绞辗危险或严重磨损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 (4)接触有毒、有放射性质,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 (5)接触有腐蚀物质的作业; (6)在严寒地区冬季经常从事野外露天作业而自备棉衣不能御寒的工种及经常从事低温作业的工种才能发给防寒服装。 防寒用品的发放条件 1、我省境内,冬季经常在海拔2千米以上的地点从事野外、露天作业的职工; 2、冬季期间经常在湖面、河面、水库作业的职工; 3、常年从事室内摄氏零度以下低温作业的职工。 防寒服装的发放应根据当地气温工作操作方式分别发给,其使用时间不少于三个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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