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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有哪些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和范围1。发放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安全健康的预防性辅助措施,而不是生活福利待遇。...
根据具体操作过程中的不同需要,应供给工人的防护用品主要有:工作服、工作帽、围裙、口罩、手套护腿、防毒面具、防护眼镜、防护药膏、防寒用品、防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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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分类包括:一、头部护具类:安全帽。二、呼吸护具类: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自给式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三、眼(面)护具类: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四、防护服类:阻燃防护服防酸工作服防静电工作服。五、防护鞋类:保护足趾安全鞋防静电鞋、导电鞋防刺穿鞋胶面防砸安全靴电绝缘鞋耐酸碱皮鞋耐酸碱胶靴耐酸碱塑料模压靴。六、防坠落护具类:安全带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一般防护用品主要有棉纱手套,帆布手套,毛巾,棉纱,擦机布,口罩,防尘帽,普通工作服,普通劳保皮鞋,耳塞,脚套,水靴,雨衣,粘胶带等
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和范围:1。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安全健康的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发给工人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照劳动条件发放。只有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工人的安全和健康,才能发放,否则不会发放;对于不同企业劳动条件相同的类似工种,应发放相同的防护用品。如果工种相同,劳动条件不同,应发放不同的防护用品。2、发放防护用品的范围是:(1)地下作业。(2)刺伤、绞伤或严重磨损可能造成创伤的作业。(3)接触有毒、放射性和皮肤感染的作业。(4)冬季在寒冷地区经常从事野外露天作业,自带棉衣不能御寒的工种和经常从事低温作业的工种。(5)接触腐蚀性物质的作业。(6)有强辐射性和对皮肤感染的作业。(4)经常在寒冷地区从事野外露天作业,冬季自带棉衣不能御寒的工种和经常从事低温作业的工种。(5)接触有腐蚀性物质的工人。(6)冬季经常在湖面上发放。(6)有强辐射的工人。冬季作,经常在我省从事室内工作。防寒冷的工作,经常在海拔2公里。
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和范围: 1、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项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发给工人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照劳动条件发放。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工人安全和健康所必须的才发,否则不发;对于在不同企业中劳动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种,应当发给相同的防护用品。如果工种相同而劳动条件不同,应当发给不同的防护用品。 2、发放防护用品的范围是: (1)井下作业。 (2)有刺割、绞辗危险或严重磨损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 (3)接触有毒、有放射性质,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 (4)在严寒地区冬季经常从事野外露天作业而自备棉衣不能御寒的工种及经常从事低温作业的工种才能发给防寒服装。 (5)接触有腐蚀物质的作业。 (6)有强烈辐射,烧灼危险的作业。防寒用品的发放条件:1、我省境内,冬季经常在海拔2千米以上的地点从事野外、露天作业的职工。2、冬季期间经常在湖面、河面、水库作业的职工。 3、常年从事室内摄氏零度以下低温作业的职工。防寒服装的发放应根据当地气温工作操作方式分别发给,其使用时间不少于三个冬季。《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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