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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
1、办理土地使用证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 2、村委会同意后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 3、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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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资料:(一)房改房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2.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审批。(复印件1份)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其中分层分户平面图2份)4.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5.换购房登记的需提交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6.属共有产的需提交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二)商品房、安置房、私房转让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2.书或拆迁协议书。(复印件1份,其中拆迁前已领取土地证的须交回原证)3.房屋所有权证(属共有产的需提供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4.契证。(复印件1份)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6.产权人为单位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身份证。(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公章)
1、办理土地使用证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 2、村委会同意后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 3、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5、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6、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给予发证。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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