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重庆市为加大旧城改造力度,以地招商引资,据重庆市主城区组团城市的特点,规划部门在发出规划选址意见,明确土地用途时,均确定为综合用地(含部...
1、重庆市为加大旧城改造力度,以地招商引资,据重庆市主城区组团城市的特点,规划部门在发出规划选址意见,明确土地用途时,均确定为综合用地(含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重庆拟延长土地使用权年限全国大部分城市住宅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般为70年,而重庆自上世纪90年代初期土地出让制度改革以来,土地出让年限一直限定为50年。如今,重庆市的这一“特例”将被打破。11月30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期限缩水5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因为,原本就低于全国其他城市20年的土地使用权,真正落到重庆置业者头上的使用年限可能更短。重庆市江北区劳动一村的李先生花光毕生积蓄在江北某小区买了一套期房,发现原本5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缩水”了11年。去年1月30日,李先生拿出毕生积蓄,在该小区购买了一套套内90余平方米的期房。拿到购房合同时傻眼了:该房使用年限为1995年至2045年,而该房要李先生细算了一笔账:每平方米3000余元的房价并不便宜,加上银行按揭利息,他买的这套商品房总价达40余万元。使用年限39年,意味着一年支付1万余元。而租一套同等条件的房,房租远低于此。一位不愿透露这位开发商表示,这样的“期限缩水”不仅在李先生购买的这一个楼盘上,在整个重庆市也很普遍。刺破期限对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国务院按土地用途之分有明确1990年起,重庆市开始实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改革初期,对出让居住用地的合同约定多为70年,但是大约2~3年后便调整为现行的50年。重庆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已有把住宅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延长至70年的打算。一旦出让年限延长,可能会增加住宅用地的土地出让金。对房价影响不大对于土地使用年限的调整,不少人士担联众置业总经理邱朝礼称,因为目前开发商从政府手中拿地,并没有以年度为计费单位实行土地使用费分摊制,而是与其约定土地使用权限。因此对房价不会产生太大影响。当地一位业内人士也认为,此举对房价影响不大。房地产开发的成本主要分为四大块:土地成本、建安
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我们熟知日常居住的房屋使用权是70年,但还有一种50年土地使用权的说法,那么50年土地使用权70年使用权的区别有哪些呢?为了解答这个问题,小编为您收录了下列内容方便您的了解。 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居民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为50年。这个期限是房地产商购买土地时开始计算的,如购买后5年内开发完成出售房屋,则土地使用实际年限要减5年。故购房者一定在看该地块是何时购买的,有些地快从购买到出售商品房时土地闲置已超过十多年,这样房屋所占的已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年限大大减少。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到期后,如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时,这时会出现一个问题,由于房子在开发时有先有后,但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让合同上的终止时间为准,即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房产还未到报废的年限。这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则要给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应补偿;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在届满前一年向国家申请续期,并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两者的区别:1、两者的权属不同,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作用权同时转让,也就是说,购房者享有的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权;但我国实行的土地全民所有制,即土地只有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因此,土地证上载明的使用终止日期一到,国家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中明确规定了房地产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也就是说,购房者享有的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权。 那么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1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块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国家可以不收回土地使用权。即使是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国家收回该块土地,国家收回的也只是土地使用权。简而言之就是,购买拥有产权的商品房,购买人拥有的房屋所有权是没有任何时间限制的,其所受限的只是房屋所占相应比例土地的使用期限。但由于房屋与土地的不可分割性,土地使用期一般应随房屋的使用一直延续下去。当然如果国家没有批准,则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而房子还是原所有权人的,土地没有了房子何以存在?这是深层次的法律问题。 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国家的土地政策是多样的,针对土地不同的用途其使用的年限也是不一的,在阅读上述内容后我们也不难解答50年土地使用权70年使用权的区别了,当然土地的使用权限到期后怎么续期这也是很值得关注的问题,如果您还有疑问可在线咨询本网的律师。
土地用途是“商住办”(即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办公用地),也就是平时所说的综合用地,原来在出让地类未规范前,对于综合用地的年限政府一般折中定为50年,产权证的年限还是应以土地使用证为准,你的因为是店面,不是住宅用地,年限应该是40年。有一点应该要注意一下,上述一些年限指的是最高年限,国家在出让土地时,也可能把商业用地的年限定的低于40年,40年只是商业用地的使用最高年限,反之高于40年也就不符合法律年限。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1人已浏览
441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2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