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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应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第三百一十三条与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之间是排斥关系,或将后者视为前者的特殊规定,即前者的客观要...
即应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第三百一十三条与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之间是排斥关系,或将后者视为前者的特殊规定,即前者的客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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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应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之间存在排斥关系,或者将后者视为前者的特殊规定,即前者的客观要求应当排除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行为。
提供担保的价值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担保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担保物应当是申请人或担保人所有的货币、有价证券、房屋等具有经济价值的财产; 2、申请人应同时提供保证书,表明如因申请错误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可以用担保书的形式提供信用提保。因情况紧急,申请人一时无力提供等额担保的,可先提供保全财产数额的10%至30%的财产担保,但应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30日内,补齐担保数额与保全数额的差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确定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偿还能力,而且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代为履行的情况下,执行申请人可以在将来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时随时申请执行,不受执行时效的限制。《民事诉讼法》第254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242条、第243条、第244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无法偿还债务的,应继续履行义务。如果债主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可以随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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