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待遇标准 (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费。 (...
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生育保险联系单》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定额标准结付。 苏州市社保中心在与定点医疗机构结付上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苏州生育津贴津贴标准如下: 一般女职工生育可凭生育保险领到两笔钱。一笔是一次性的 ,正常2500块大洋,晚育(24岁以后)3000块大洋.另一笔是生育补贴,俗称产假工资,就是放产假的时候领的.产假正常是90天,孕前15天,孕后75天.然后可以领取3个月的工资.晚育是在孕后增加30天,也就是可以领取4个月.难产再加15天.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晚婚晚育假、节育手术假、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产假、哺乳期内的哺乳时间、男方护理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等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另外,企业女职工在生产期间,根据特定情况,可由社保中心生育保险部门补贴单位生育津贴,请具体至参保地社保中心生育保险部门咨询。
根据最新发表的社会平均工资,女职工生育补贴在8475元至42378元之间(按本人支付工资的水平计算),三级医院生育医疗费为3600元,一次生育营养补助费为1211元,男配偶可领取10天的工资。如果是剖腹产,则获得的待遇更高,超过6万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37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392人已浏览
2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