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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任何过错,单位辞退你,完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对你进行赔偿!!要求其支付你此前的加班工资。...
劳动者离职后,只要在一年之内提出,并且有加班证据的,劳动者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的。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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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延长工时的报酬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劳动者辞职的,只要在一年之内,劳动者都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足额支付的加班费的。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追讨两年前的加班工资,但是需要劳动者承担全部举证责任。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一种时效制度。 关于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在2008年5月1日前,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从60天延长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也就是说,2008年5月1日之前的争议处理,适用《劳动法》规定的60日仲裁时效;2008年5月1日之后的,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 特别提醒 需要引起注意的是,拖欠劳动报酬的,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没有仲裁时效的限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而对于劳动关系已经终止的情况,《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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