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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克扣工资是不合理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用,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为由被迫辞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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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法。 根据的法律法规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无条件地向员工发放全部工资,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加以克扣。存在克扣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2、以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
单位没有权利扣除员工工资,在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一次性结清员工工资,否则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我国的立法中,对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的行为作了明确的规定,为劳动者依法维权提供了依据。具体说来,无故克扣工资主要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没有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应有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确有克扣工资的权利。比如,法律终究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的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另外,如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亦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这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这些都是法定的关于用人单位扣减劳动者工资的合理情形。可惜,现实中不少用人单位却以其他一些莫须有的理由扣减劳动者的工资,令劳动者利益无故受损。因此,当用人单位以法定情形以外的理由扣减工资时,即可定为无故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相关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责令支付全额工资,并有权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获取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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