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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提前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的。如符合《》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则属于合法解除,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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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提前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的。如符合《》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则属于合法解除,用人单位既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支付。如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且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则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不符合上述规定,则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标准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
职工主动辞职的,单位可以不给予经济补偿。单位不肯主动与你解除合同,你可提前三十天提出解除合同,期限届满后,解除合同生效。单位如果开除处分合法,你无权再提出赔偿。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一、协商解除 补偿标准: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补偿标准: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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