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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害人谅解不是法定的量刑情节,而是酌情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2、对于轻微刑事案件,例如轻伤害案件,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仍然需要结合案情分析,赔偿且得到谅解可以作为从轻或减轻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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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标准,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在诉讼过程中,过错证据的收集以及婚外情对离婚诉讼的影响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经济因素。收集证据费时、费事并要求程序合法。如果夫妻一方对对方了解不足,经济收入、生活方式差距过大,往往收集证据的工作当事人自己难以独自完成,还需要专业的人员进行收集,这笔不菲的费用的效果如何那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2、感情因素。诉讼离婚对双方而言都是不得已而为之,对夫妻感情的破坏更是不可言喻。但走上法庭,并非意味着就一定能够离婚,实际生活中相当数量的夫妻在第一次诉讼离婚中以调解和好或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而告终。这样,诉讼离婚后,双方仍然要生活在一起,证据收集的必要性需要深思。 3、诉讼因素。并非收集到了证据,就一定是被法庭采信的证据。证据到了法庭上,还要经过质证以及法庭采信的过程。如果对方当事人对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存在程序上的瑕疵,此种证据的证明力大打折扣。还有至关重要的一点,损害赔偿的数量、方式法律有明确规定,法官即使采信了这些证据,确认对方有过错,但是否判决赔偿以及赔偿的数量仍然是不确定的。为何主要是因为有法官认为:人是复杂的感情动物,婚外情的发生时常不能简单的归咎于红杏出墙的一方,夫妻双方都承担维系夫妻感情的责任。婚外情的发生,固然是过错方的责任,但判决夫妻离婚,仍然要考虑到社会影响、子女抚养、便于执行等方方面面的因素。
首先选择报警,在肇事人没到案前先自行就医治病,同时可申请保险公司垫付10000元以内的药费。待治疗结束可向法院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如属于保险公司赔的可以直接由保险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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